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按照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》(部令第34号)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发【2015】4号)、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》(部令第17号)要求,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修订工作,并通过了专家评审,现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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