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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将立法提高门槛
发布时间:2009-04-02    发布人:    来源:

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: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。

立法严格监管  

 获得通过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,其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内容必须真实,应当载明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;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、说明书相一致

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保健食品快速兴起,相关产业急剧升温。据统计,截至2007年底,我国已审批保健食品8900多种,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640多家,年产值达到1000多亿元。这其中,我国独特的中药保健食品约占65%,其余是国际通行的营养补充剂。

 据统计,截至200712月,我国共出台保健食品相关法规120多部,涵盖产品注册、GMP认证、执行标准、生产许可、经营许可、广告审查、市场监管、进出口管理等多个方面。其中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》、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》等成为保健食品行业指导性文件。但是,诸多法规政出多门,缺乏监管力度,导致保健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过低,多年来出现产品泛滥、价格混乱、质量堪忧的局面。积弊已久的结果直接导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,到2000年左右,保健食品的销售达到顶峰时期之后就增长放缓。此次《食品安全法》以及随后的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,显然意味着保健食品鱼龙混杂的局面将得到规范。

助推行业发展  

 《食品安全法》同时规定,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业内专家向《医药经济报》记者透露,目前具体管理办法正在起草,稍加时日就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。严格监管、提高门槛有助于规范行业,助推行业发展。”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告诉记者:正在起草的保健食品具体管理办法将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、生产标准和市场营销都做出相关的规定,提高门槛是大的方向。

 (来源:医药经济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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